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星沙物流投资有限公司集团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点击数: 时间:2024-02-09

  湖南星沙物流投资有限公司集团2024年1月经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审计监督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同意集团授信金额45450万元,期限24个月,单户最高授信金额7800万元,占本行2023年末资本净额的1.66%,公司及其关联方集团授信金额占2023年末资本净额的9.69%,均控制在监管指标之内。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授信业务属本行重大关联交易。
  一、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星沙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9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尹国杰,股权结构为:尹国杰持股93%,尹卫东持股7%。注册地址为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板仓路219号晶华美地B栋,经营范围:从事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货运站经营;农产品的物流、销售、配送、冷链仓储;仓储货物保管、仓单监管;建筑材料、家电、百货的销售、配送;以自有资产从事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工商业地产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
  二、与本行关联关系
  湖南星沙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3%的股份,过去12个月内向本行委派了其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尹国杰为我行董事,系本行关联方。
  三、集团公司经营情况
  湖南星沙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公路货物运输及仓储行业,同时成立了多家运输公司,从事道路运输工作,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运输收入、监管收入、投资收入等。
  四、授信审批结论
  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按照审慎原则,同意给予湖南星沙物流投资有限公司集团授信45450万元,期限24个月,具体用信方案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其利率按照本行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核定,不低于同等客户同业利率定价水平,其担保方式不优于非关联方客户。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相关规定,本行全部独立董事对该授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其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